海南日報記者鄧海寧
10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近期有醉駕違法行為的一批駕駛人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诮痪嵝褟V大駕駛人,酒后駕駛是在以身犯險,觸碰法律底線,這既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駕,安全文明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