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記者黃婷
各位中考生注意啦,海南省教育廳印發(fā)的《關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明確海南中考優(yōu)惠照顧政策。
《意見》明確,符合以下各類條件且報考普通高中,高職院校,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yǎng)試點班的考生,錄取時在原始分總分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分值(符合多項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加分名單將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國公安、司法系統(tǒng)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加5分。
(1)現(xiàn)駐三沙市的軍、警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有關單位干部職工(駐島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國公安、司法系統(tǒng)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人民警察子女;
(3)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子女,見義勇為傷殘且傷殘等級為1—4級的人員或子女;
(4)海南省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
同時,軍人子女符合《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按該辦法給予對應降分錄取待遇,不重復享受上述第(一)條中的加分待遇。
另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符合《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該通知參照軍隊和武警部隊的教育優(yōu)待標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