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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揭露偷拍黑產后續(xù):多個偷拍群禁言解散
2021年12月27日 09:16 來源:法治日報

  記者揭露偷拍黑產后,多個偷拍群禁言解散

  □ 本報見習記者 張守坤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12月22日,《法治日報》刊發(fā)《有人在洗澡,直播群百人“靜靜圍觀” 記者臥底調查攝像頭偷拍黑色產業(yè)鏈》一稿后,引發(fā)大量轉載和網友熱議。網友紛紛提出:應加大對偷拍及售賣偷拍設備等行為的打擊和整治力度。當天,記者臥底的多個偷拍群被禁言或解散。

  12月22日上午8點多,記者打開之前加入的幾個偷拍交流群,發(fā)現(xiàn)其中一個原先有8000多人的群人數已縮減到1000多人,并提示“該群為私有群組,或您已被群組管理員封禁”。用另一個賬號查看搜索該群后,發(fā)現(xiàn)已無法像先前那樣正常加入。而先前記者私信向其購買“廁拍地圖”的群主的多個社交平臺賬號也已注銷。此時距上述稿件刊發(fā)還不到兩個小時。

  記者試著聯(lián)系之前在偷拍群中添加的一名好友“S”,問他知不知道群里發(fā)生了什么事。S表示他也不太清楚,但感覺最近環(huán)境不太好,提醒記者“過段時間再行動”。

  而記者加入的原先經常討論如何偷拍、分享偷拍地點、記錄每天發(fā)貨多少的3個群組,已經開啟了全員禁言模式,禁止發(fā)送任何消息。這些群組和人員大多數是通過境外聊天軟件聯(lián)系。

  此外,記者注意到,有幾名售賣偷拍設備、提供手機攝像頭寄改服務的人在“朋友圈”更新消息道,“日后寄改單暫不接”“一些特殊設備請過段時間再購買”等。而一些群原本每天都會統(tǒng)計更新購買設備的人數,最近兩天也沒了后續(xù)。一暫停發(fā)貨的店家向記者表示:“一段時間后會恢復正常。”

  稿件發(fā)出后,一些網友不理解: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選擇偷拍?這種東西有什么好看的?

  記者在偷拍群添加的好友“Y”今年20歲。他告訴記者,自己沒有偷拍過,但很感興趣,覺得刺激,為此他加入了好多群。通過之前群內的聊天記錄,記者發(fā)現(xiàn),像Y這樣的人還有很多。除了追求刺激外,有些人還想從中獲得經濟利益。一名出售偷拍設備的賣家向記者透露,利潤很高,“具體多少我不能說,但手底下的人覺得即使因此被關進去一段時間也值得,要是沒被抓到那就更賺了”。

  也有很多網友擔憂:為何偷拍設備能在網上隨意購買?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雖然國內購物平臺、社交軟件等近年來加大了自我檢測和打擊力度,但買賣雙方依然可以通過語音、轉變關鍵詞等形式規(guī)避監(jiān)管、達成交易。并且,社交軟件等平臺往往被當做交易的終端環(huán)節(jié),整個環(huán)節(jié)的商品展示和討論階段可能都在境外匿名聊天軟件中完成。

  有網友提出,沒有需求就沒有市場,買賣雙方應當同罪。

  那么,在整個黑色產業(yè)鏈中,買賣雙方可能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yè)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分析,出售偷拍他人的家庭、房間、出租屋的視頻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明知視頻是偷拍的,還以直播、轉發(fā)、售賣等方式進行傳播,則違反了網絡安全法和《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等。

  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毛立新說,即使售賣、傳播的偷拍視頻中,既不存在淫穢內容,亦不能夠反映特定自然人身份、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人仍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如果視頻中存在能夠反映特定自然人身份、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行蹤軌跡等,從刑法規(guī)定來看,買賣雙方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需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入罪門檻!泵⑿抡f。

  而《互聯(lián)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明確了互聯(lián)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群主如果直接傳播隱私信息,或者明知群里傳播隱私信息,未盡到必要管理職責,也要承擔責任!编崒幷f。

  毛立新認為,對于直播的控制者,其行為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guī)定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但對于一般的觀看者而言,其并非直接通過自己安置的攝像頭偷窺他人,而是通過直播(轉播)這種方式窺視他人隱私,其行為是否屬于上述法條中的“偷窺”,還很難認定。

  “對于觀看者來說,如果在觀看時又將相關視頻、圖片錄制、拍攝下來并進行傳播,根據不同情況,可能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毛立新說。

  同時,針對如何才能徹底根除偷拍黑產,不少網友建言獻策,比如強化網絡監(jiān)管和加大打擊力度,與平臺聯(lián)手進行整治等。

  還有網友提出,現(xiàn)實中一些人是通過“翻墻”交流偷拍經驗并購買相關設備的,應當對此加強管制。

  鄭寧說,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翻墻”行為是違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lián)網。否則,公安機關會責令停止聯(lián)網,給予警告,并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應當加強國家防火墻建設,積極查處、打擊使用‘翻墻’軟件進行國際聯(lián)網的行為,減少境外不良網絡信息的入侵,凈化網絡環(huán)境。”毛立新說。

  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星水建議,通過成立懲治網絡犯罪、維護網絡安全研究指導組,統(tǒng)籌協(xié)調做好深化打擊整治新型網絡犯罪各項工作,全面加強懲治網絡犯罪的研究和指導,更新辦案理念,規(guī)范辦案活動,完善辦案機制,為依法追訴網絡犯罪提供規(guī)范指引。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