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日報客戶端丨記者張惠寧 通訊員王雷 邱丹
近日,萬寧發(fā)生一起冒充公安民警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案,萬寧市公安局迅速啟動緊急止付機制,成功止付追回了受害人被騙的30000元人民幣。
10月17日,山西省太原市的呂某到萬寧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報案稱,10月16日,其接到自稱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賀警官電話,稱其涉及涉嫌參與一起非法洗錢的案子,需要交納保證金,隨后其在對方的指導下開通了手機屏幕共享泄露了銀行卡密碼,接著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通過手機銀行將存款轉走。
接到報案后,萬寧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對涉案賬戶進行凍結止付,并聯(lián)系到銀行卡持卡人(廣州市人)。經查,持卡人的銀行賬戶是被他人盜用,排除持卡人參與作案的嫌疑。11月8日,持卡人到萬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民警的指導下將賬戶中呂某被騙的30000元人民幣轉到呂某的賬戶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萬寧警方提醒,“公檢法”機關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不會通過電話、網絡通知涉案人核查資金、下載App和提現(xiàn)轉賬匯款;“公檢法”機關辦案會當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證件或相關法律文書,不會通過微信、QQ、傳真、郵寄等形式發(fā)送展示相關法律文書和個人工作證件,逮捕證、傳票和涉案信息均無法通過互聯(lián)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