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4月23日至30日禁止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
2021年04月22日 11:31  來源:南海網(wǎng)  宋體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4月22日消息(記者 吳岳文)記者4月22日從文昌市政府獲悉,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的安全,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文昌市決定在2021年4月23日-4月30日期間加強轄區(qū)空域管理:

  文昌市人民政府發(fā)布通告稱,自2021年4月23日8時起至4月30日8時止,在文昌市空域內(nèi),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禁止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

  涉及輕小無人機、滑翔傘、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該類器材的監(jiān)控,嚴格落實禁飛規(guī)定。

  文昌市各鎮(zhèn)(場)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場監(jiān)管、氣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處理。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