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提意見!事關海南租房住房公積金提!
2023年03月24日 08:26 來源:海南創(chuàng)潮

  據(jù)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官網(wǎng)消息,為進一步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租賃住房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代起草了《海南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提取額度、提取方式、以及失信管理等事項。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官網(wǎng)

  租房提取條件:

  繳存人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實際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額度:

  (一)在?凇⑷齺喌貐^(qū)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最高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最高為3000元/月(夫妻雙方應均為繳存職工,下同);在海口、三亞以外其他市縣租賃住房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最高提取限額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最高為2400元/月。

  (二)在本省租賃住房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不分市縣最高提取限額為每人900元/月,夫妻雙方按個人限額分別計算最高為1800元/月。

  (三)養(yǎng)育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繳存人家庭,以家庭為單位,在上述最高提取限額基礎上增加300元/月。

  (四)繳存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租房提取方式:

  繳存人租賃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按約定提取方式,定期將住房公積金提取至本人銀行卡賬戶或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賬戶,提取金額不超過最高提取限額且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也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編輯:李奧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