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康定市一小鎮(zhèn)上一家經營蟲草生意的女店主王女士通過社交媒體發(fā)帖子稱,她上廁所時,臨時讓6歲女兒看店,不料這期間被兩名女游客花98元買走了60根蟲草,損失2000多元。她已報案,并希望這兩名游客能將蟲草還回來。
王女士稱,她經營蟲草生意已經十年多了,店里主要經營藏區(qū)特產,包括蟲草、松茸、牦牛肉等。最近一單蟲草生意讓她虧損了2000多元。當天,她看店期間去上廁所,就讓6歲的女兒邊寫作業(yè)邊看店。結果發(fā)生了兩游客98元買走了60根蟲草的事件。17日,紫牛新聞記者從康定市公安局獲悉,經過聯系,這兩名游客已經把60根蟲草還回來了,她們聲稱是誤會,以為一把蟲草49元,買了兩小把花了98元。
江蘇天倪律師事務所周愛榮律師認為,有網友稱兩名游客涉嫌詐騙,但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認定兩名顧客有犯罪故意是比較牽強的。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張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