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疫情形勢研判,從10月11日17時起,在原省外來(返)?谌藛T管理措施的基礎上,調整陜西西安、四川瀘州等地區(qū)的管理措施。調整后省外來(返)海口人員的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01
對7日內有高風險或參照高風險管控區(qū)(山西運城、云南西雙版納、甘肅、新疆、內蒙、西藏、寧夏等)旅居史的來(返)海口人員,在抵達?跈C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并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重點涉疫區(qū)之日開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補齊。
02
對7日內有陜西西安、四川瀘州、廣東韶關、湖北仙桃、河南鄭州、重慶、湖北武漢、天津濱海新區(qū)、山西太原、貴州畢節(jié)、廣東深圳、四川綿陽等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谌藛T,在抵達?陉P口實施落地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放行。抵?诤髴谝粫r間向單位、社區(qū)(村委會)或所住宿賓館報備,落實3天嚴格居家(酒店)健康監(jiān)測,期間實施3天3檢(不包括落地檢)。
03
上述涉疫地區(qū)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tài)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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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