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了解到,2022年2月23日,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對方某、王某某、方某某三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立案偵查。
經(jīng)查,2月17日,晉中市太谷區(qū)居民方某、王某某(方某妻子)、方某某(方某女兒)帶領兩個未成年人一行五人從呼和浩特市親戚家(19日,該親戚核酸檢測陽性)自駕回到太谷區(qū)后,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出入人員聚集場所,目前五人均確診新冠肺炎病例,造成與其密切接觸的多人被隔離觀察、一人確診感染的嚴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總臺記者 宋云屹 宋振興 孟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