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xué)生遇害案今開庭 家屬申請將賠償降至10萬
2022年01月28日 08:2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客戶端北京1月28日電(彭寧鈴)中新網(wǎng)從“南京女大學(xué)生遇害案”父親李勝處獲悉,27日下午3點(diǎn),本案庭前會議于云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案件將于28日上午正式開庭。

  李勝透露,庭前會議中自己提出申請,希望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從15萬降至10萬。“我們希望通過申請表明態(tài)度,要求洪嶠死刑,而不是為了錢或者博眼球!

本案將于1月28日開庭的傳票。受訪者供圖

  南京女大學(xué)生失蹤25天,被男友與人合謀殺害

  2020年7月9日,李勝21歲的獨(dú)生女兒李某月離開南京居住的小區(qū)后失聯(lián)。

  據(jù)李勝說,妻子和女兒每天都要發(fā)微信,但從10日開始,無論是微信還是電話,都無法再聯(lián)系上她!拔覀兙突帕。”

  2020年7月12日,夫妻倆趕到南京,先聯(lián)系了女兒的男友洪嶠,后到女兒此前就讀的學(xué)校,請班主任和同學(xué)幫忙尋找。

  次日,洪嶠帶李勝前往蘋果手機(jī)店,試圖給李某月的手機(jī)定位,后不了了之。下午兩人又到南京公安局棲霞分局馬群派出所報案。

  7月17日晚,李勝接到南京警方通知,女兒已于失蹤那日晚上到了西雙版納。

  “她媽媽知道消息后就崩潰了。”李勝透露,得知消息后,自己和3個朋友一起到云南尋找女兒,后勐海警方向他提供線索,他得知李某月于7月9號晚上9點(diǎn)40分左右到了位于邊境的興海檢查站。

  2020年8月4日,勐海縣公安局發(fā)布通報稱,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的協(xié)查通報:李某月從江蘇南京到達(dá)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經(jīng)縝密偵查,發(fā)現(xiàn)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洪嶠)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方會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將洪某(24歲)、張某(21歲)、曹某(20歲)等犯罪嫌疑人抓獲,并于當(dāng)日在勐?h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體。

  通報稱,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曹某在南京合謀,張某、曹某前往勐?h于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并埋尸。

李某月。來源:李勝微博

  千里尋女的父親和“偽裝者”男友

  “洪嶠一直都在欺騙我們。”李勝向中新網(wǎng)表示,警方查明女兒于7月9日遇害,但7月13日,洪嶠還曾陪他去馬群派出所報案,并聲稱女兒“偷走了他5萬塊錢”。

  據(jù)媒體報道,李某月和洪嶠是在地鐵認(rèn)識的,李某月學(xué)的是空乘專業(yè),但為了與洪嶠維持關(guān)系,她在畢業(yè)后仍在一家服裝店做兼職店員。案發(fā)后,李勝還獲悉,洪嶠在與李某月相處的過程中,冒充“國家安全部門人員”,并以“危害國家安全”為借口,指使張某、曹某將李某月騙至云南殺害,并拍攝視頻。

  “我們之前沒有懷疑過他,我們不相信一個20來歲的小孩,怎么會有這么大的膽子,有這么強(qiáng)的思維能力?”李勝說,自己還曾請求媒體不要打擾洪嶠,誰知他“心思如此縝密”。

2021年12月,普洱茶公園山。李勝和妻子給女兒帶了花和肯德基。來源:李勝微博

  在女兒所乘出租車最后抵達(dá)的、位于云南勐?h郊區(qū)的普洱茶公園,李勝曾拿著女兒照片,到附近一一詢問,尋查過程中,他一度距離女兒的遇害地點(diǎn)只有幾百米遠(yuǎn)!澳菚r我感覺女兒真的出事了,找不回來了。時間太長了!

  后在打洛邊境派出所,一名民警向李勝透露,洪嶠或有作案嫌疑。之后,李勝又從警方處得知,洪嶠曾于2020年5月去過云南,其時張某也在云南西雙版納。

  2020年7月27日,李勝懷著試探的心情打電話給洪嶠,告訴他自己沒找到女兒!斑@時我女兒已經(jīng)遇害快20天了,他還在誤導(dǎo)我,讓我到國外找,貼尋人啟事。我的妻子打電話問他去過云南沒有,他也否認(rèn)了!

  在李勝提供的一份與洪嶠的通話錄音中,洪嶠聲音冷靜,屢次提到“偷渡”“賭博”“販毒”等詞,最后還提及一位與李某月有過矛盾的老板娘,此前或許曾到過云南,后又稱其“估計已經(jīng)回來了”。當(dāng)李勝向他詢問對方的聯(lián)系方式,他還表示自己可以去問。

  2020年8月初,在云南尋找數(shù)日無果后,因家中母親無人照料,李勝從云南回到江蘇!按蟾诺郊业2天第3天,我接到警方通知,說找到了。”

官方通報。

  家屬申請將民事賠償降至10萬

  2020年9月,勐海縣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發(fā)布勐?h人民檢察院通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嶠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準(zhǔn)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zhǔn)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文強(qiáng)以涉嫌盜竊罪批準(zhǔn)逮捕。

  據(jù)媒體報道,該案原定于2021年12月17日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12月16日下午,李勝被法院告知17日的庭審延期。延期開庭系因12月13日召開的第一次庭前會議中,被告方提出非法證據(jù)排除。

  李勝告訴中新網(wǎng),他于1月24日到達(dá)西雙版納后前往法院,拿到了案件將于1月28日上午開庭的書面?zhèn)髌。傳票顯示,此案案由為故意殺人罪、盜竊罪。

  “這次來的只有我、孩子的媽媽和兩位親戚!崩顒僬f,27日下午3時,自己和妻子、代理律師一起參加了庭前會議,洪嶠等4人只有辯護(hù)律師參加,并無家屬到場。

  李勝還透露,自己在會議中提出了兩個申請:一是申請庭審直播,二是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從15萬降至10萬!拔覀兿Mㄟ^這兩個申請表明態(tài)度,要求洪嶠死刑,而不是為了錢或者博眼球。”

  此前,李勝曾對媒體表示,自己原本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但為了獲得旁聽資格,最終提了15萬元賠償。 (完)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