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重慶姐弟墜亡案:兩名被告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社重慶12月28日電 (記者 劉相琳 賈楠)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8日依法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的撤訴申請,依法裁定準許。
2020年11月2日下午,重慶南岸區(qū)某小區(qū)發(fā)生一起高空墜亡事件,2歲的姐姐和1歲的弟弟從15樓家中墜落后身亡。警方偵查后發(fā)現(xiàn),該起墜樓事件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兩個幼童的爸爸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是嫌疑人。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要求賠償一案。公訴機關指控,張波婚內(nèi)與葉誠塵戀愛,后與陳某某離婚。因葉誠塵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2020年2月張波離婚,多次討論后,兩人決定采用意外高墜的方式殺死兒女。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二人死亡,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此前曾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經(jīng)濟損失,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在最后陳述階段,陳某某當庭表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嚴懲二被告人。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波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采取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張波積極參與共謀,設計將女兒接到家中,直接實施殺害兩名親生子女的行為;葉誠塵積極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發(fā)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為由,催促張波殺死兩名小孩,并在張波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行為,最終促使張波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jié)、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當天一審公開宣判現(xiàn)場,被告人及被害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民眾旁聽了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