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娛樂圈網絡“水軍”興風作浪
刷好評、寫推廣軟文、潑污水……有的一個月能掙上千元。記者調查發(fā)現,游走在灰色地帶的娛樂圈網絡“水軍”主要是一些兼職人員,他們在網上接單,兼職做“水軍”掙零花錢。(新華社 11月1日)
經常瀏覽社交媒體的網民大概都能見到這樣的情景:大量高度雷同的內容同時密集發(fā)布,而發(fā)布賬號往往連個像樣的網名也沒有,而是一連串數字加字母的代碼。這些內容往往涉及娛樂圈,如某部影視作品的宣傳,哪個明星的動態(tài)活動,當然也有互踩、互撕的戲碼。這些賬號背后隱藏的極有可能就是在娛樂圈興風作浪的網絡“水軍”。
這些網絡“水軍”通過刷好評、寫推廣軟文、潑污水等手段來賺取費用,而雇傭他們的人員或機構,則通過“水軍”制造的假象來獲利。雙方一拍即合,甚至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yè)鏈,還有些企業(yè)打著“公關機構”幌子專業(yè)運作“水軍”生意。
看似“水軍”與雇主各取所需,實現了“雙贏”,但獲得這一小部分利益,是以犧牲整個網絡輿論的客觀評價為代價的。網絡“水軍”的大量存在,造成了信息的失真、評價的失衡!耙黄迷u”的電影,觀眾走進影院一看才發(fā)現可能是部大爛片;年輕人追捧的“優(yōu)質偶像”,塌房后才知道原來全是靠“水軍”刷出來的虛假人設。
娛樂圈網絡“水軍”的橫行,不僅影響了行業(yè)生態(tài),更可能讓每個網民都有踩坑的風險,讓大家正常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影響,危害不可謂不惡劣。網絡“水軍”往往披著馬甲,甄別起來有一定難度,兼職“水軍”隱蔽性更強,針對他們的治理難度頗大,費時費力的同時效果可能不盡如人意。
面對這些不良現象,相關部門首先要加大對這些有雇傭“水軍”需求及傾向的企業(yè)、個人,加大監(jiān)管力度,對于已實施不當行為且造成不良影響與非法獲利的,要根據相關法規(guī)予以懲處。只有提高違法違規(guī)成本,才能讓涉事主體長記性,并形成更加廣泛的震懾效應。同時,對于組織網絡“水軍”的企業(yè)機構也要嚴懲不貸,不能任由其靠擾亂網絡輿論實現不當牟利。
另一方面,要讓相關平臺擔負起主體責任。甄別、發(fā)現、防范網絡“水軍”混淆視聽,行政執(zhí)法部門可能囿于力量有限、技術短板等因素無法做到實時高效監(jiān)管,但網絡平臺不存在這方面的技術問題。很多時候,平臺反而樂見“水軍”的存在,因為這會為平臺帶來流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可能是平臺打的小算盤。細細算賬,縱容“水軍”可能一時獲利,卻會造成平臺公信力的喪失,這無疑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只顧眼前還是立足長遠,平臺還需仔細考量。
夏熊飛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