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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批量“刷粉”虛造“金牌主播” 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1年10月28日 16:21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 鄒倜然)看網絡直播,如今成為許多人日常的消遣娛樂。然而擁有眾多粉絲的“金牌主播”可能“水分很大”。近日,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做出判決,一軟件服務公司賠償100萬元。

  原告快手公司是“快手APP”的運營主體。被告公司是一款直播場控軟件的服務提供者。原告訴稱,被告提供的直播場控軟件服務能夠集中控制大量手機,批量使用“快手”賬號對指定直播間進行點贊、送禮物、評論、關注等操作。使用該軟件的主播可以人為操縱直播間中的“粉絲”,從而制造出虛假的熱度和人氣。被告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危害公共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注銷其為實現增加虛假人氣侵權行為所使用的全部相關快手賬號,并賠償損失456萬余元。

  被告辯稱,原告主體資格存在瑕疵,無權提起本案訴訟。被告已主動刪除涉案網站的爭議信息,停止涉訴經營行為并陸續(xù)向用戶退款,不存在惡意侵權行為,原告無權注銷相關賬號。被訴侵權軟件未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原告指控的快手賬號數、直播場次、獲利情況均不屬實。

  法院審理認為,快手公司通過運營快手軟件獲取用戶訪問量、點贊數、評論數等數據,形成用戶對快手軟件和產品的使用時間和黏性,聚集用戶流量并通過流量變現獲益等,均屬于快手取得的競爭優(yōu)勢,此類商業(yè)利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被告利用被訴侵權軟件幫助快手主播對其直播關注數、粉絲數、點贊量及評論次數等進行虛假宣傳,使消費者受到明顯誤導,對虛構數據及用戶評價產生錯誤認知,影響快手平臺數據真實性,破壞快手平臺直播間算法評價推薦體系以及快手軟件所打造的真實、誠信的互動生態(tài)系統,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從本案來看,直播場控軟件已從初期未實名批量培養(yǎng)虛擬賬號的操作,演變?yōu)楂@得平臺批量真實賬號授權后集中用于網絡直播“刷粉”、刷量等,在方便直播流量造假的同時,增加了平臺治理難度和治理成本,還會滋養(yǎng)網絡賬號租賃、交易黑灰產業(yè)鏈,應當依法加大規(guī)制力度。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責令其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損失100萬元。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