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境外勢力勾結、為暴亂分子撐腰……香港警方調查“黑暴基金”
【環(huán)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香港國安法生效一年多以來,不少反對派組織相繼解散。而為暴徒提供資金支持的“612基金”,也遭到警方調查。
根據(jù)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與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據(jù)香港《東方日報》9月2日報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正據(jù)此就“612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要求該基金信托人以及為其提供資金托管和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lián)盟”董事提交一系列數(shù)據(jù),包括多次眾籌細節(jié)、資金往來情況、捐款人和受助人身份等。警方強調,違反香港國安法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國安法下的罪行同屬犯罪。分析認為,警方為防止已宣布即將停運的“612基金”銷毀敏感資料,迅速采取行動,調查重點是捐款組織或個人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等違法行為。若有足夠證據(jù),身為“612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區(qū)的陳日君、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以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可能都要負上責任。
為“黑暴”撐腰的“612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一直聲稱為被捕暴徒提供支持,包括醫(yī)療、刑事或民事法律開支、緊急經濟援助等。根據(jù)該基金早前公布的財務簡報,截至7月31日,其總收入高達2.58億港元,總支出也高達2.56億港元。不過,“612基金”從來未就其巨額開支做出公開交代,令人高度懷疑其款項的流向涉及違法行為。而過去公開為“612基金”籌款和捐款的組織,大多都是“攬炒派”團體,且與外部勢力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比如“民陣”2019年6月為基金籌款約738萬港元;2019年頻頻告急、自身難保的《蘋果日報》在7—10月更向基金捐款近135萬港元,基金還收到多筆大額的“無名氏”捐款。8月18日,“612基金”宣布即將解散,理應實時終止所有眾籌活動及停收捐款,但它仍制定了目標為2500萬港元的最后一輪籌款。
值得一提的是,“612基金”一直聲稱以“信托”形式運作,從未開設專屬銀行賬戶,也沒有正式進行社團及公司注冊。向基金出借銀行賬戶的“真普聯(lián)”,其召集人鄭宇碩與外部勢力關系密切,F(xiàn)年72歲的鄭宇碩曾在澳大利亞留學,其后取得當?shù)貒,去?2月移居澳大利亞后更揚言會“遙距抗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不點名地批評“612基金”稱,該基金已宣布解散在即,仍要求市民進行大額捐款并不合理,斥責其是否想趁解散前再撈一筆油水。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9月2日表示,警方獲法庭批出“提交物料令”,反映警方肯定已經掌握一定的犯罪證據(jù)。他強調,協(xié)助或資助他人作出違法行為亦可構成罪行。民建聯(lián)立法會議員葛佩帆稱,“612基金”越是急于結束,執(zhí)法部門就越要對其資金來源、流向查清楚,更要調查其是否涉及勾結外力、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不能讓其逃避任何責任。執(zhí)業(yè)大律師龔靜儀說,“612基金”受助對象參與了外國勢力與本地“攬炒派”共同推動的“港版顏色革命”,盡管當時香港國安法沒有生效,但該基金在國安法生效后仍然運作,以及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進行亂港活動,就有可能違反國安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強調,市民若繼續(xù)捐錢給有關基金,也有可能觸犯法例。
有港媒2日評論稱,前年“修例風波”演變?yōu)椤昂诒保?月12日的暴力游行是分水嶺!皵埑磁伞背闪ⅰ612基金”,實質就是為暴徒免除后顧之憂,讓他們放心大膽地進行違法活動。黑暴持續(xù)時間長、規(guī)模大,涉及大量“黑金”運作,“黑金”從何而來、如何使用、是否來自海外,至今黑幕重重,警方調查“612基金”有助于解開謎團。頭條日報網2日刊登的一篇評論還提到,“教協(xié)”“民陣”“支聯(lián)會”和“612基金”,一個又一個鼓吹“攬炒”的組織相繼倒下,坊間不斷推測下一個解散或被取締的很可能是積極參與暴力活動、長期收受外國資助的“職工盟”。文章說,過去幾年香港最大的問題是不務正業(yè)的人和組織太多:專業(yè)團體不專業(yè),事事政治掛帥;工會將勞工權益視為次要,只會日日搞政治!敖虆f(xié)”是這樣,大律師公會也如此,將政治凌駕于自身本業(yè),結局難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