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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放寬電動摩托車上牌條件 新增12處上牌點
2021年08月26日 11:22 來源:南海網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26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為方便群眾就近辦理電動摩托車登記注冊業(yè)務,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三亞交警支隊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在保持原有5個上牌點的前提下,自8月26日起,新增12個電動摩托車上牌點,并延長服務時間。

  新增12個便民服務站

  8月26日起,三亞交警新增崖州交警便民服務站、崖州南濱便民服務站、崖州梅山便民服務站、海棠交警便民服務站、順事達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亞龍灣便民服務站、吉陽交警25度陽光崗便民服務站、天涯交警創(chuàng)業(yè)崗便民服務站、五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立才便民服務站、高峰便民服務站、祥鵬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延長上牌時間

  為方便群眾上牌,三亞交警延長各個服務站上牌時間。

  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20:30。原有永成服務站、泊虎服務站、一汽大眾服務站等三個上牌點周六、周日休息。

  放寬上牌條件

  三亞交警進一步放寬電動摩托車上牌條件限制,擴大容缺辦理范圍,非三亞戶籍人員憑“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 ,帶齊相關材料即可辦理 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登記上牌業(yè)務。

  同時,針對出廠日期超過兩年,需要出具安全檢測報告單的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三亞交警增設4個檢測站點,市民可就近前往辦理,也可在各個上牌服務點進行人工檢測。

  針對車輛來歷證明無法提供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的車輛辦理注冊登記的,市民可憑車輛增值稅發(fā)票或購車收據,到現(xiàn)場填寫承諾書辦理。

  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場辦理,可委托代理人代辦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注冊登記,受托人憑委托人(車主)出具的委托書或交管12123平臺的網上委托憑證即可辦理。

  購車發(fā)票與現(xiàn)車主不相符的(俗稱私下交易車輛),可憑雙方簽訂的買賣協(xié)議書辦理。

  網上預約上牌

  為避免排隊等候,辦理注冊登記前請關注三亞發(fā)布微信公眾號、三亞交警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預約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業(yè)務,取得預約號后攜帶注冊登記資料,并將車開到現(xiàn)場辦理。辦理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注冊登記流程,查驗預錄入窗口錄入信息、查驗崗查驗車輛、拓印車架號、照相、比對窗口打印對比單、受理崗受理、繳費、領取行駛證、5天后領取號牌。

  上路須持摩托車駕駛證

  駕駛已登記上牌的電動兩輪摩托車上路,必須持有準駕D或E駕駛證,可載1人,駕駛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上路,必須持有準駕D、E或F駕駛證,不得載人。廣大市民可前往下列有資質的駕駛人培訓學校,報考摩托車駕駛證。

  三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駕駛或乘坐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一定要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安全文明出行。

  每年需購買交強險

  已登記上牌的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每年應購買交強險,登記之日起算6年內每2年一次辦理年檢登記,6年(含)至13年每年一次,到檢測站辦理上線檢測年檢登記機動車登記證書。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