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0日電 據(jù)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qū)幉ㄊ兄屑壢嗣穹ㄔ禾崞鸸V。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公安機關(guān)于2021年7月23日偵查終結(jié)后移送審查起訴。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予以懲處。
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