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南新聞6月2日電(張海哲 符澤云) 連日來,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強化“后半夜”勤務警力部署,6月1日凌晨,機動大隊開展酒駕夜查整治行動,查獲機動車涉酒駕駛案件9起。
三亞交警認真研判分析轄區(qū)“后半夜”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fā)生的規(guī)律及特點,重點對城區(qū)、國省道、鄉(xiāng)村重點路段“后半夜”勤務進行仔細安排部署,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嚴查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形成“嚴打、嚴管、嚴治”的高壓態(tài)勢。
三亞交警強化“后半夜”勤務 兒童節(jié)凌晨查獲9起酒駕 警方供圖
1日凌晨,三亞交警機動大隊在迎賓路千古情路段開展酒駕夜查整治行動,共出動警力15人次,警車10輛次,查獲機動車涉酒駕駛案件9起,其中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5起。
當晚,三亞交警依法攔截一輛瓊BD***3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駕駛人劉某姣(女,33歲)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17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劉某姣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3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三亞交警強化“后半夜”勤務 兒童節(jié)凌晨查獲9起酒駕 警方供圖
駕駛人梁某龍(男,29歲)駕駛渝A7***7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12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梁某龍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1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國某松(男,38歲)駕駛黑AE***0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12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國某松血液內酒精含量為9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陳某孟(男,41歲)駕駛瓊BA***5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9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陳某孟血液內酒精含量為9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花某美(女,41歲)駕駛蒙D7***7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8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花某美血液內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周某(男,43歲)駕駛川XT***R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7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李某(男,40歲)駕駛瓊BR***6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洪某(男,30歲)駕駛瓊BH***8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王某濤(男,40歲)駕駛瓊AA***2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經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4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劉某姣、梁某龍、國某松、陳某孟、花某麗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吊銷劉某姣、梁某龍、國某松、陳某孟、花某麗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周某、李某、洪某、王某濤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相關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周某、李某、洪某、王某濤處以2000元罰款的處罰,暫扣駕駛證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