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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駕駛證、醉駕…… 三亞一男子被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05月19日 09:28 來源:南海網(wǎng)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5月18日消息(記者 利聲富 通訊員 張海哲)酒精呼氣檢測含量高達320mg/100ml,都醉成這樣了,還駕駛機動車上路。17日晚,藍某良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被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合并處以1600元罰款,追究其刑事責任,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5月17日21時許,三亞交警支隊巡邏防控二大隊一中隊在育才生態(tài)區(qū)育才大道某超市路段開展酒駕夜查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未懸掛號牌的二輪摩托車,發(fā)現(xiàn)駕駛?cè)藵M身酒氣,說話含糊不清,疑似酒駕。經(jīng)現(xiàn)場酒精呼氣式檢測,駕駛?cè)怂{某良(男,38歲)酒精呼氣檢測含量為32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三亞交警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y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進行抽血檢驗。

  經(jīng)檢測,藍某良血液內(nèi)酒精含量為28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核查,藍某良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藍某良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第22條第2款、第11條第1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91條、第90條、第95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2條相關規(guī)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對其合并處以1600元罰款,追究其刑事責任,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三亞交警提醒,飲酒后注意力、判斷力會大大降低,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沒有經(jīng)正規(guī)培訓的摩托車駕駛?cè),由于駕駛技術不過關,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大家應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

編輯:葉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