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塑料玩具槍搶劫多對情侶 澄邁一男子這下玩大了
2021年01月21日 08:00  來源:南海網(wǎng)  宋體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1月20日消息(記者 王天宇)塑料玩具槍一般都是小朋友們愛玩的玩具,可澄邁一男子卻拿著一把塑料玩具槍伙同他人在?谑屑偃蘸、?跒骋粠п槍η閭H多次搶劫,該男子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據(jù)指控,2020年4月10日3時許,被告人王某貴伙同王某乙、溫某某(均為未成年人,已另案處理)三人在?谑泻?跒惩\噲鎏幙吹奖缓θ笋R某某與其一名女性朋友在沙灘旁的廣場上散步時開始實施搶劫。王某貴拿著一把塑料玩具槍具,溫某某、王某乙分別拿著銀色水果刀走到被害人馬某某兩人的身邊亮出兇器威脅這對男女,被害人馬某某通過微信向王某貴轉(zhuǎn)賬474元。

  當晚23時許,三人在?谑屑偃蘸└浇牟萜禾幇l(fā)現(xiàn)一男一女坐在那里聊天后,對這對男女實施搶劫,在逼迫下,這對男女共向王某貴轉(zhuǎn)賬351元。收到錢后三人騎車離開。

  此后,三人又實施兩起搶劫,被害人王某甲通過支付寶給王某貴轉(zhuǎn)了700元,另一名被害男子通過微信總共給王某貴轉(zhuǎn)了700元。

  據(jù)悉,被告人王某貴到案后,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1月20日,記者從海口市龍華區(qū)檢察機關了解到,被告人王某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四次以威脅、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葉霖嘉